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0-04-07 00:00:00  发布人:[db:发布人] 

第一章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过程。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和学生的科研创新水平,也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第二条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使之系统化、综合化;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培养学生开发创造能力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获得从事系统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实现科学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具体可归纳为:

(一)调查研究、获取资料信息、本专业外文阅读和翻译的能力。

(二)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技术经济分析能力。

(三)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四)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五)毕业设计和撰写毕业论文的能力。

第三条 各专业本科学生都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应该在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一般应在8—12周。

第四条严格执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程序,选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注意培养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实行一人一题,如果确因题目比较大,而需要多位学生共同参与的,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有相应的区别,以保证每个学生完成的部分为其独立开展的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 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二级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第六条教务处作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二) 负责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分配与管理。

(三) 负责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文件、表格等材料的编制与发送。

(四) 加强与二级学院的联系和协调,解决二级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五) 组织对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

(六) 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汇编。

(七) 组织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布署,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培养计划,拟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管理细则。

(二) 向本学院的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检查场地、实验条件等准备情况,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 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核。组织对首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进行培训。

(四) 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教务处。

(五) 负责检查各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六) 组织二级学院答辩工作,成立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委员会。

(七) 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统计分析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八) 检查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 教研室负责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校、二级学院两级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规定。

(二) 成立专业(方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查小组,根据选题原则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报二级学院审核。

(三) 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进度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认识和要求。(四) 确定学生分组名单,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五) 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

(六) 答辩结束后,填写成绩报告单,并交二级学院存入学生档案。

(七) 进行本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八) 将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汇总并按规定归档。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导师选聘→选题→审题→下达任务→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资格审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归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 每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各二级学院都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动员会、专题报告会、专题培训等)对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广泛动员和培训,使他们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和要求,熟悉学校相关制度、规范,掌握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必要的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努力提高学生和指导教师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

(二) 各二级学院负责指导教师的确定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教师名单及设计(论文)选题经相关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各二级学院院长审定后公布。

(三) 选题和指导教师确定后,由指导教师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针对课题提出明确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运行。

(四) 任务书完成后,由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做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包含文献综述,方案论证,进程计划等)。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检查开题情况,对不符合开题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教务处要进行随机抽查。

(五)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各二级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要求每个学生都进行工作汇报,解答相关问题;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及时指导,对优秀学生予以重点培养。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中期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日程通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随机抽查。

(六) 评阅与答辩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在指导教师审核评阅的基础上,由各二级学院组建答辩委员会和若干个答辩小组,制定答辩计划,安排教师评阅,按规范要求组织答辩,并评定成绩。

(七) 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资料由各二级学院依据规定归档。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十条 按要求配足配好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要选聘师德好,责任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做指导教师,必要时可聘请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热心教育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家参加指导。指导教师的职称、学历要符合学校要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教师指导学生的比例要适当(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10人)。首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二级学院应安排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 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情况的监督考核,促使指导教师增强责任心和指导的针对性,提高指导质量。指导教师要及时认真填写指导档案,建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全程质量责任制,要把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作为评价指导教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其指导的毕业生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 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填写《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3),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发给学生。

(三) 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实验、调查)方案或写作提纲。

(四) 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试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填写《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附件15)。

(五) 在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的计算工作(包括上机)、各项试验数据、查阅中外文资料、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

(六) 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注意抓好文献资料查阅、方案选择及论证、论文大纲等关键环节的指导,并做好记录。(七)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按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的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八) 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核,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对所指导的学生给出合理的审阅成绩,认真填写《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审阅表》(见附件6、7)并在答辩前交答辩委员会;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评语、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九) 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十) 收集整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成果,交教研室统一保存。

第十三条需要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由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并备案。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参加本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工作。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

第十四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开端,也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关键。各二级学院要重视选题工作,成立选题研究小组,研究小组要由高职称教师、骨干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选题要经指导教师严格把关,教研室集体讨论,专业负责人审核,必要时可送请校外专家审核。

选题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课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二) 课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实验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有意识地引导学生选择综合性课题。

(三) 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必须保证一生一题,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不允许两名或多名学生做同样的或只改变个别参数的课题,对于难度较大确需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每个学生要各有侧重,做到在某一方面有创新。

(四) 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课题。

第十五条选题方式可以有三种形式:指导教师公布课题,学生选题;学生自拟课题,得到指导教师认可;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选题结果最后报各二级学院院长(主任)审定。选题要实行导师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制度,以保证选题符合导师专业研究领域和毕业生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第十六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毕业学期的前一学期完成。

第十七条 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背景、研究意义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二)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拟采用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或技术路径。

(三) 本课题研究的重点及难点,预期结果和成果形式。

(四) 完成本课题的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郑州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见附件4)。

第十八条 开题报告应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1~2周内完成,第3~4周二级学院组织检查,开题报告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新完成。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严格按照《郑州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撰写论文时,应严格区分引用的部分和学生本人论述、分析与计算的部分。凡是引用他人的论述、分析、公式、图、表、数据、计算结果等,必须在相应处的右上角标注出参考文献序号,不得将二者混淆书写。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保持一定的工作量,毕业论文(设计)由封面、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声明、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组成。正文字数要求:文科毕业论文的字数不少于8000字;理工科毕业论文或设计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字;外语类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个单词;艺术类毕业设计说明书不少于3000字;计算机软件类设计或论文,一般源程序行数不少于2000条,并写出5000字以上的软件说明书或论文。各专业可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在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工作量要求和评分评价标准。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应扼要叙述本设计或论文的主要内容、方法、观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结论,应反映整个设计或论文的精华。摘要(中、英对照)字数以300-500字为宜。

第二十二条学生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教学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相应成绩,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训练环节,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否则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学生应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听取指导教师对工作的意见和指导;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无故离岗者按旷课处理。毕业论文(设计)所有资料、成果应由二级学院保存,所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交流转让。

第二十三条 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学生通过中期检查方可进入后期工作。学生完成论文后进行查重,重复率超过30%以上为不合格,限期整改。中期检查的内容为:

(一) 目前已完成任务。

(二) 尚需完成的任务。

(三)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郑州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考核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应根据《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审阅表》,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进行及时、全面、认真地审阅,指出存在的问题,学生在认真修改后提交给指导教师复审,指导教师按百分制给出审阅成绩。各二级学院应随机抽取不少于10%比例的设计(论文)送校外专家审阅。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二级学院都要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各专业可聘请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

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一) 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有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总设计(论文)时间的1/3以上者;

2.是否有旷课超过5天以上者;

3.是否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4.是否有抄袭行为,即毕业论文(设计)中有30%以上的内容抄自其他资料;

5.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写作格式是否规范;

6.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中的图表、设计的图纸是否执行相关国家标准;

7.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按时交齐。

(二) 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三) 组织并主持本专业答辩工作。

(四) 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

(五) 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工作。

第二十七条 在答辩前,各答辩小组应安排学生指导教师以外的评阅人,根据《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同时写出评语。评阅人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答辩方式。

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 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二) 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三) 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四)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等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方法:

(一) 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

(二) 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由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教师的评分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40%,20%,40%。

第三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经认真修改和补充,三个月后至一年内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毕业论文(设计)补做的各项具体工作由学生原所在二级学院安排。

第三十一条各二级学院于每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完毕后第一周内,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分优秀的学生申报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教务处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入《郑州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汇编》。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及指导教师津贴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包括资料费、调研费、试验费、材料费、检测费、外审费和必需的耗材费(如打印纸、文具用品)等,由各二级学院撰写报告,报教务处和校长审定后拨付使用。

第三十三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需赴校外调查和收集资料等,应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特殊情况需赴外地者由学校审批。

第三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应专款专用,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经费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克扣或挪用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每位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批阅和答辩等。指导每位学生工作量津贴标准为:讲师400元、副教授450元、教授500元。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对于指导不认真、指导不及时和指导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应核减其相应的指导津贴。

外聘指导教师指导每生上浮一级职称标准支付费用,即讲师450元、副教授500元、教授550元。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学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十分重要,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第三十七条 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要按照学校要求分别装订成两本,一本为毕业论文(设计),一本为过程性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重复率检测报告、指导教师评审表、教师评阅表、答辩意见及总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连同毕业设计图纸、光盘等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档案袋(附件16)。

第九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评估

第三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工作是学校针对教学质量进行自检、自评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通过自检、自评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鉴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层次和水平,肯定工作成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方案与措施,可以有效地促进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水平,从而达到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目的。

第三十九条 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和过程性材料的质量验收工作,安排指导教师或其他专家对学生的设计(论文)和过程材料逐人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所有材料的格式、内容、结构、文体等都要认真审核,确保设计(论文)格式规范、印制整洁、结构完整清晰、逻辑正确、文字通顺,无标点符号误用、无错别字等错误;过程材料填写完整、规范整洁、真实可信、标准统一。

第四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写出全面详细的工作总结交教务处。每年9月份,教务处将组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与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业绩考评挂钩。

第十章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