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级新生专业认知教育的通知
日期:2026-09-15 16:07:00  发布人:教务处 

各学院:

为帮助2026级新生全面了解专业性质、特点和发展方向,准确把握人才培养要求,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科学规划学业发展,根据《中共郑州财经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级新生入学教育的通知》(校党办〔2026〕8号)整体安排,现就做好2026级新生专业认知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一)专业介绍。系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性质与特点、知识体系、发展前景和就业方向,帮助新生明确“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增强专业认同感,激发学习动力。

(二)人才培养方案解读。逐项解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讲清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及毕业资格审核条件,指导新生对照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学业规划。

(三)学业制度教育。依据《郑州财经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郑财院发〔2019〕140号)《郑州财经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办教〔2021〕45号)《郑州财经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郑财院发〔2020〕126号)《郑州财经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校办教〔2021〕60号)《郑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郑财院发202520号和《郑州财经学院优秀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郑财院发〔2022〕100号),重点讲清以下内容:

1.课程考核与重修。课程考核成绩60分(百分制)及以上为合格,课程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正常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须办理重修手续,春季课程春季报名重修,秋季课程秋季报名重修。每学期重修课程不超过4门,同一门课程重修不超过3次。考试违纪、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注明“作弊”字样,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违纪作弊和无故缺考者均不得参加补考,经教育表现较好的,方可参加课程重修。

2.学业预警。学生必修(选)课累计未完成学分超过5学分,或课程考核3门及以上不及格(含补考、缓考)的,学校依次实施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学业预警,逐级送达预警通知单、开展警示谈话、告知家长并落实帮扶。

3.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审查,经审核准予毕业,方可取得毕业资格;自2025级学生起,学士学位授予执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及以上方可授予学士学位,课程经补考及格的,该课程绩点按1.0计;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或在学业、学术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4.荣誉学士学位。学校对学士学位获得者中特别优秀者授予荣誉学士学位,授予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申请者除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和学术不端行为、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外,还须已修读必修课程正考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且无任何课程不及格记录,并符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国家公务员、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或国家专利等条件之一。请各学院结合上述标准引导新生明确努力方向,争创优异学业成绩。

二、组织安排

(一)教育对象。2026级本科、专升本专业全体新生。

(二)教育时间。新生入校后第一个月内完成。

(三)教育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以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由各学院安排专人作专业介绍、解读人才培养方案,并安排专人现场答疑;线上教育按校党办〔2026〕8号文件统一安排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教育内容覆盖全体新生、取得实效。

(二)辅导员全程参加。2026级新生辅导员须全程参加入学教育,提前学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业管理相关制度,做好新生后续学业指导。

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