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与数字素养,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本次活动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申报要求
(一)参与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限额
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各类项目(常规项目和专项项目)作品各1件,全校常规项目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
(三)通用资格规范
所有申报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无政治原则性、学科概念性错误,无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且未参与过往届本活动及其他同类国家级评选活动。申报教师对作品原创性、真实性全权负责,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成果使用说明
本次活动以交流展示为核心,不设置获奖证书。活动组委会将根据作品参与情况,发放创新、典型、特色三类参与证书。组委会拥有作品公益展示、传播使用权。
二、申报项目及具体要求
本次活动校内申报分为常规项目和专项项目两大类,具体申报规范如下:
(一)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设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个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1.课件
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含多媒体技术),围绕教学内容、学情、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整体设计并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各类教学软件(含多媒体课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
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课件演示视频(MP4格式),作品设计说明(Word文档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制作规范:演示视频应清晰演示课件实际运行过程,并配音频同步讲解,作品中所使用的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须使用常用文件格式;课件需适配常规设备,易于安装、运行及卸载,配套材料需包含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
2.微课
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录屏等拍摄方式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能够达到降低教学难度、适配碎片化学习、支持独立学习等目的。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教学软件、教学装备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鼓励合理使用新技术,职业教育微课作品鼓励融入工匠精神等思政元素,并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单纯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设计制作,或全程以智能体替代教师进行讲解、演示和批注的微课作品,均不属于本类作品。
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微课视频(MP4格式),配套学习资源等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制作规范:微课视频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像素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中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可在相关材料中一并提交。
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是指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案例创作。
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PDF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教学设计及课程资源等配套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制作规范:案例介绍文档需完整阐述课程建设、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成果亮点与推广价值等内容;教学活动录像须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相关材料应包含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内容。
(二)专项项目
1.高等教育专项
征集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3类作品。
申报教师严格按照《高等教育专项指南》(附件3)要求,提交电子版《高等教育专项案例推荐信息表》、相关申报书及全套配套申报材料。
2.教育技术论文专项
申报要求、写作规范、提交标准严格遵照《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指南》(附件4)执行,申报教师提交论文电子版全套材料。
三、材料报送规范
(一)表格填报要求
课件、微课项目统一填写《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作品使用)》(附件1);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项目统一填写《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案例作品使用)》(附件2);各类专项项目按对应附件指南要求填报专属表格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1.电子版材料: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全部申报材料,于2026年8月31日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174758611@qq.com。
2.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A101办公室,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冰玉;电话:86650201。
附件:1.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作品使用)
2.常规项目作品登记表(案例作品使用)
3.高等教育专项指南
4.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指南
教务处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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