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7 16:25:40  发布人: 

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2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我校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全部参加本次鉴定结项,共4项。

 

二、鉴定结项原则

鉴定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项目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由学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鉴定结论由学校组织专家鉴定、教育厅复核。

2.学校组建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每个项目须用PPT汇报,时间15分钟)。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鉴定专家组

 

六、材料准备

1.所有项目均需报送《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7份,含电子版)、反映该成果并经查新的总结报告(含电子版,并附科技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的查新证明)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科研处、教务处审核加盖公章)各一份。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含电子版)。

3. 《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七、时间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于92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1份)提交教务处教研科(A1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QQ邮箱1430625793@qq.com。联系人:郭旗,联系电话:86650036

2.学校于926日组织校内专家进行预评审鉴定,评审方式同正式鉴定会议,项目主持人PPT汇报项目研究情况,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给出鉴定意见及指导性建议。

3.项目负责人于108日前将整改后的《鉴定结项书》(7份)和支撑材料(2份)报送教务处。

4.学校于1012日前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鉴定,给出鉴定意见。

5.学校于1020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2021new.doc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2021new.doc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2021new.doc

4.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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