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07 00:00:00  发布人:[db: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根据《郑州财经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郑财院发〔2019106号)文件要求及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于向英任组长,常务副校长李庆阳任副组长,教务处处长与副处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与副主任、督导办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与副院长为成员,负责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与协调。

各二级学院要相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优秀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与落实。

二、时间安排

127日至1218日。

三、工作方案

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五带”(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学生考核成绩表),教学进度落实,课堂教学质量,常规教学秩序,作业(含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实习报告)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等,实验教学,教学档案建设,试题库建设,教学计划的落实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教风学风建设情况,教学和课程改革情况,课程思政实施情况、教学管理和整改措施。检查范围覆盖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检查方式包括是听课、访问教师本人,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检查人员由院(部)安排。教务处、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与督导办将重点检查教师“五带”情况、毕业论文选题情况和教师对课堂的组织管理,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开展师生评教。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全体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价任课教师。其中,有上机课的班级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利用学生上机时间组织开展;无上机课的班级由辅导员按教务处通知规定时间组织开展(具体安排见OA系统教学工作群),确保学生参评率不低于90%。教务处认真做好评分结果的统计和汇总,并及时向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反馈。与此同时,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教师之间根据相互听课等有关信息进行客观评分。

3.召开师生座谈会。集中开展教学质量检查期间,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适时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并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相应的处理办法,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处理,以便改进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及时了解教学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时,应邀请教务处、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督导办成员参加,会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22日前交教务处A103室一份存档。

座谈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自身的困惑、意见和建议:

1)课堂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

2)针对专业课程设置、课程时间安排、教材使用情况、实验实训等实践课程安排等;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学业规划等。

4.检查情况上报。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本学期教学质量检查情况,按照不超过本部门校内教师总数15%比例报“优秀”档次教师名单,按照不超过本部门教师总数10%比例报“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名单(均不含外聘教师)。于1222日前,将材料报教务处A103室一份(联系人:张甜)。(全校教师总名单见OA系统教学工作群)。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安排和部署,做好本次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2.通过本次检查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围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这一核心工作,建立各项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

3.各单位应将本次检查工作落在实处,注重实效。进一步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本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20202021学年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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