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0-11-05 00:00:00 发布人:[db: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含招生办):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2016—2020)本单位工作总结,取得成绩条目式表达;
二、“十四五”期间本单位规划,主要围绕以下主要指标展开阐述,切勿长篇大论:
1.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其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门);
2.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其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门);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个);
4.教学团队(个);
5.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数(个);
6.国家教学成果奖(项);
7.省级教学成果奖(项);
8.国家级或省级规划教材(本);
9.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个);
10.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比例;
11.校外实习实践基地;
12.组织、承办校级以上学科竞赛;
13.学生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 ;
14.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奖项;
15.学生参加行业竞赛获得奖项。
请各单位认真完成以上材料,并于11月9日12:00前提交材料纸质稿(加盖各单位公章)至教务处A103,电子稿发至邮箱1069454427@qq.com。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15736880397(内线6203)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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