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院级教学技能竞赛暨选拔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4-06-28 00:00:00  发布人:[db:发布人] 

关于开展第八届院级教学技能竞赛暨

选拔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队伍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院内涵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4]11号)精神和我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要点》(郑经教发[2014]1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第八届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并选拔教师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李鸿昌

副组长:李庆阳 陈静

成员:常学堂郭秀英 张立伟 徐可 肖宪堂 孙宏岭

刘汴生 刘俊哲 常建平 杜泌 林功顺 赵晶

焦建伟 丁青山 刘远超 蒋恺 卫强 温毓敏

尹新富 李三杰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师资科。

二、竞赛科目和对象

1. 院级竞赛科目为2013至2014学年全院所开课程。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科目为汉语言文学与传媒科学、建筑工程学与机电工程科学。

2. 院级竞赛参赛对象为2013至2014学年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中,各系部评出优秀的前50%教师。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教师要求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校内一线教师。

三、竞赛要求

1. 各系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动员,周密安排和部署,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2. 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注意抓好赛前的培训和指导,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 要以竞赛为契机,在全院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促教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4.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

5. 2013至2014学年两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结果作为院级教学技能竞赛重要参照依据;参加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教师要从我院汉语言文学与传媒科学、建筑工程与机电工程科学等课程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中选拔。

四、表彰奖励

1. 院级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2. 参加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的教师,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 参加竞赛教师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和说明

1. 5月26至6月6,各系部组织选拔阶段。

每个单位选出优秀档次的教师不得超过本单位内部参评教师数的15%;优秀档次教师的前50%参加教学技能大赛。

承担汉语言文学与传媒科学、建筑工程与机电工程科学等课程的系部各选出3名参赛教师并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A3纸双面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所授科目教案1份;

(4)2012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

(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音影限所授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先进事迹材料、教案必须用A4纸各打印,并交电子文档。2. 6月7至6月20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1)竞赛分组

第一组:计算机系 建筑工程系 机电系

第二组:经济系 会计系 管理系

第三组: 文传系 社科部 体育部 艺术设计系

(2)竞赛顺序

6月6日(星期五)下午3点各组参赛教师在教务处师资科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3)竞赛时间、地点

6月7日(周六),各组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比赛,上午8:30开始。

第一组在J2教学楼101教室;

第二组在J2教学楼102教室;

第三组在J2教学楼103教室。

(4)6月21日(周六),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的6名选手的材料进行复审。

3.6月22至6月29,公示阶段。

在学院教务处网页上公示参赛教师名单7天,按照《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向河南省教育工会报送参赛教师材料。

六、竞赛规则

院级竞赛:

1.参赛教师在6月6日前,按20分钟时间准备说课内容;

2.大赛评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百分制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计分。

3.评委严格遵照评分标准给出分数。若参赛选手讲课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该选手讲课。

4.计分员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成绩作为该同志最终得分。

5.每组按分数高低顺序取前三名为本次大赛的一等奖,其余为二等奖。未参加竞赛的优秀教师为三等奖。

省级竞赛:

6月18日前,按45分钟准备教学内容、教案、课件和视频录像(讲课)。纸质材料及电子档送交教务处师资科。

七、各组评委名单

比赛前另行通知。